今天是我一周年的忌日,我飘回生前和沈慕同居的公寓。
我回来是为了验证一件事——“我的死,沈慕是不是也参与了”。
故事还要从六年前说起。
沈慕是我的竹马,我们俩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,后来大学毕业留在了同一个城市工作,他是公司高管,我是技术骨干,原本我们只是单纯的发小。
直到有一天,他邀请我一起烧烤、露营。
那是一个天朗气清的深秋,沈慕准备好了肉串、烧烤架、帐篷,我坐在他的副驾驶上,来到了城郊一处风景极佳的公园。
公园里面人不太多,帐篷却时不时地能看到一两个,我们把带来的帐篷扎在一处僻静的草地上,然后架起炉子。
沈慕烤的肉很好吃,我那天吃了很多,还喝了两瓶啤酒,沈慕说他要开车,不能喝酒。
但一个人喝酒没啥意思,索性我也不想喝了。
可沈慕死活不干,他说这是他特意为我带的,还贴心帮我打开了瓶子,橙黄色液体混着细密的白色泡沫一起,被倒在一个透明的大肚子啤酒杯里,我也就没再推辞。
想起高中的时候,家里不让喝酒,我们俩趁家长不在,偷偷买酒回来喝,喝得酩酊大醉睡死了过去,醒来被各自的父母好一通臭骂,后来沈慕还笑话我,说我的酒量只有一瓶易拉罐啤酒那么多,而这,还不够他塞牙缝的。
人就是这样,有过一次安全降落的经历,就很容易放松警惕。
显然这次,我也没当回事儿。
可第二天睁开眼睛,我发现我竟然和沈慕一起躺在帐篷里,身下传来痛意,我发出了“嘶”的一声。
“乖,再睡会儿。”
沈慕大手一捞,我重新躺在他的怀里。
那天开始,我们心照不宣地在一起了。
青梅竹马的爱情,羡煞了身边好多朋友。
她们说,我跟沈慕,合该是一对儿金童玉女。
我听到这话以后,吃到嘴里的棒棒糖在心里晕开,胸腔里溢满了甜意。
去年的今天,也是一个金黄叶子盖满地面的深秋。
那天我穿了一件黄色坎肩,开着我的两厢小车,去本地最有名的私立幼儿园接孩子。
别误会,我和沈慕还没结婚,也没有孩子。
那孩子是沈慕带回来的。
一个月前,沈慕领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来到公寓,他说,这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