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位狗都不要,好弟弟,还是你来吧!(慕枫慕小云)完整版免费小说_最热门小说皇位狗都不要,好弟弟,还是你来吧!(慕枫慕小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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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人到中年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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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皇位狗都不要,好弟弟,还是你来吧!》是知名作者“人到中年H”的作品之一,内容围绕主角慕枫慕小云展开。全文精彩片段:热门好书《皇位狗都不要,好弟弟,还是你来吧!》是来自人到中年H最新创作的其他,爽文,穿越的小说,故事中的主角是慕小云,慕枫,小说文笔超赞,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结。下面看精彩试读:皇位狗都不要,好弟弟,还是你来吧!

2025-10-19 09:49:17

第一章:双生龙子,我只想躺平我叫慕小川,当我再次睁开眼,发现自己被温暖的液体包裹,

耳边是另一个“咕咚咕咚”的心跳声时,我就知道,我的人生剧本被重写了。而且,

开局就是地狱难度的“双人模式”。上辈子,我是个卷到天昏地老的996社畜,

为了一个项目经理的职位,熬夜熬到心悸,陪酒陪到胃穿孔,最后在一次通宵加班后,

猝死在办公桌上。我发誓,如果再有来世,我一定要躺平,过上那种“采菊东篱下,

悠然见南山”的神仙日子。没想到,老天爷似乎听到了我的祈祷,但好像又没完全听清。

他给了我重生的机会,却把我扔进了世界上最卷的地方——皇宫。我,大夏皇朝三皇子,

慕小川。跟我一起从皇后娘娘肚子里钻出来的,还有我的双胞胎弟弟,四皇子,慕小云。

自打出生起,我就给自己定下了清晰的人生规划:藏拙、避世、当个闲散王爷,

然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,带着老婆孩子热炕头。而我的好弟弟慕小云,

简直就是我人生的反面。他似乎天生就为这座金碧辉煌的牢笼而生。我们俩长得一模一样,

但气质截然不同。我总是懒洋洋的,眼神里带着一丝看透世事的倦怠,像是没睡醒的猫。

而慕小云,从小就眼含星辰,腰杆挺得笔直,仿佛背负着整个江山社稷的重量。

启蒙太傅教我们《论语》,我趴在桌上流口水,

嘴里念念有词:“吾日三省吾身:早上吃什么?中午吃什么?晚上吃什么?

”气得白胡子老太傅吹胡子瞪眼。而慕小云,则正襟危坐,朗声背诵:“为政以德,

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父皇,也就是当今的弘德帝,来看我们功课。

看到我这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,他气不打一处来,

但看到旁边一本正经、字字铿锵的慕小云,他又龙颜大悦。“看看你四弟!再看看你!

”弘德帝指着我,恨铁不成钢,“你们虽是双生,性情却天差地别!小川,

你何时才能让朕省点心?”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,打了个哈欠,一脸无辜:“父皇,

儿臣觉得,有四弟一个省心的就够了。儿臣负责不省心,这样才能凸显出四弟的优秀,

这叫‘衬托’。父皇您看,这不也是一种为君分忧吗?”“你……你这歪理!

”弘德帝被我噎得够呛,指着我的手都在发抖,最后只能化作一声长叹,拂袖而去。他走后,

慕小云放下书,走到我身边,小大人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,清澈的眼眸里满是认真:“三哥,

父皇是为你好。身为皇子,当有济世安邦之志。”我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,

笑道:“好弟弟,有大志向是好事,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。三哥我的志向嘛,

就是将来能找个漂亮媳妇,生一堆娃,在山水之间,逍遥快活。”“三哥!

”慕小云皱起眉头,显然不能理解我的“远大抱负”。我却知道,

这皇宫就是个巨大的修罗场。我的大哥,太子慕骁,母族是手握兵权的镇国公府,性格暴烈,

崇尚武力。我的二哥,贤王慕智,母族是世代出宰相的文安侯府,心思深沉,笑里藏刀。

我们这对双胞胎,母亲是皇后,身份尊贵,但外戚势力不显,恰好处于一个微妙的位置。

弘德帝这个老狐狸,最擅长的就是“制衡”二字。他既要用镇国公府的兵权,

又要倚重文安侯府的文治,所以对大哥和二哥,始终是雨露均沾,态度暧昧。

而我和慕小云的出生,更是给他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后手。双生龙子,在大夏朝史上是头一遭,

是祥瑞还是异兆,全凭他一张嘴。他可以把我们捧得很高,也可以把我们踩得很低。

在这种环境下,但凡你表现出一点对那个位子的兴趣,就会立刻成为众矢之的。

大哥会视你为眼中钉,二哥会把你当成棋子。就连我们的父皇,也会一边欣赏你的才能,

一边提防你的野心。累!太累了!上辈子996,已经把我的奋斗额度全部透支。这辈子,

我只想当个看客。看他们斗,看他们争,看他们为了那把冷冰冰的龙椅,机关算尽,

兄弟反目。而我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,把我那“上进心爆棚”的好弟弟推到台前,

让他去吸引所有的火力。“小云啊,”我语重心长地拉着他的手,“你看,大哥勇武,

二哥多谋,咱们俩要想在这宫里立足,必须得有自己的特点。”慕小云眨着大眼睛,

一脸求知:“三哥请讲。”我清了清嗓子,

开始了我长达十数年的“洗脑大计”:“大哥是‘力’的代表,二哥是‘智’的代表。而你,

要做‘德’的代表。仁德之君,方能得天下。你要勤学苦读,心怀百姓,对上孝顺父皇,

对下团结兄弟。至于三哥我嘛……”我嘿嘿一笑:“我就是你的影子,你的后盾。

谁要是敢欺负你,三哥第一个不答应。但冲锋陷阵这种事,还得你来。

”慕小云被我忽悠得一愣一愣的,小小的胸膛挺得更高了,重重地点了点头:“三哥,

我明白了!我一定不会让你和母后失望的!”看着他那被打了鸡血的样子,我欣慰地笑了。

好弟弟,加油!皇位是你的,天下是你的,麻烦也是你的。你的三哥我,只想当个废物。

这个废物,我一当就是十年。十年来,我在皇子们中间,就是一个笑话。

大哥慕骁当着众人的面嘲笑我“文不成,武不就,只配提笼遛鸟”。

二哥慕智则总是笑眯眯地送我一些“奇技淫巧”之物,说“三皇弟天性烂漫,正配此物”。

我都欣然接受,并且表现得乐在其中。我的宫殿里,养的蟋蟀比太监都多,

种的花草比御花园的珍品都稀奇。我每天最大的乐趣,

就是研究怎么让我的那只画眉鸟多学几种叫声。而慕小云,则在我的“鼓励”下,

一路高歌猛进。他十五岁时,就能在朝堂上引经据典,与几位内阁大学士辩论民生政策,

引得弘德帝龙心大悦。他待人谦和,对兄弟恭敬,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大哥慕骁,

也挑不出他半点毛病。二哥慕智几次想拉拢他,都被他用“兄友弟恭”的大道理给挡了回去。

渐渐地,朝堂之上,形成了一股新的势力——“四皇子党”。

他们大多是些清流御史和寒门出身的官员,敬佩慕小云的仁德与才华。弘德帝看着这一切,

眼神越发深邃。他知道,棋盘上的棋子,已经开始展现出他意想不到的走向了。

而我则在自己的宫殿里,悠闲地品着新进贡的雨前龙井,听着墙外隐约传来的刀光剑影,

惬意地眯起了眼睛。好弟弟,继续加油。等把你扶上那个位子,三哥就可以功成身退,

去过我的神仙日子了。只是我没想到,这一天来得比我预想的还要快,也还要惊险。

第二章:夺嫡风云,我反向操作我十六岁那年,大夏边境与北蛮起了摩擦。

北蛮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,骁勇善战,每逢秋冬之际,便会南下劫掠。这一次,

他们更是集结了数万铁骑,攻破了雁门关,兵锋直指中原腹地。消息传回京城,朝野震动。

弘德帝紧急召开朝会,商议对策。以镇国公为首的主战派,和以文安侯为首的主和派,

在金銮殿上吵得不可开交。大哥慕骁一身戎装,主动请缨,慷慨激昂:“父皇,

儿臣愿领十万大军,北上抗敌!不破北蛮,誓不回朝!”他身后的武将集团纷纷附和,

声势浩大。二哥慕智则手持玉笏,款款出列,声音温和却字字诛心:“父皇,北蛮势大,

我朝连年丰收,国库充盈,何不以金银绸缎,暂缓刀兵?兵者,凶器也,圣人不得已而用之。

如今贸然开战,劳民伤财,非明君所为。”他身后的文官集团也引经据典,大谈“仁政”。

弘德帝坐在龙椅上,面沉如水,目光在两个儿子脸上来回扫视。他知道,

这不仅仅是战与和的争论,更是他两个儿子背后势力的又一次角力。大哥想借军功,

稳固自己太子的地位。二哥则想通过主和,削弱大哥的兵权,为自己争取机会。就在这时,

一直沉默的慕小云出列了。他没有直接说战或和,而是先分析了边境的地理、北蛮的习性,

以及我朝的军备和后勤。他的分析条理清晰,数据详实,

就连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将都听得连连点头。最后,他得出一个结论:“战,需速战!和,

需力战后之和!”他解释道:“北蛮畏威而不怀德。若不打疼他们,一味求和,

只会助长其嚣张气焰,让他们以为我大夏软弱可欺。但若倾国之力大战,又会陷入战争泥潭,

正中二哥……咳,正中主和派所言的‘劳民伤财’。故,儿臣以为,当派一奇兵,

以雷霆之势,直捣黄龙,焚其粮草,断其后路。待其军心大乱,再由主力大军正面迎击,

必能大获全胜。届时,再谈和议,方能占据主动。”此言一出,满朝皆惊。

就连一直吵嚷的镇国公和文安侯都安静了下来,看向这个年仅十六岁的皇子,

眼神里充满了不可思议。弘德帝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,他追问道:“依你之见,这‘奇兵’,

当由何人统领?”慕小云挺直胸膛,朗声道:“儿臣愿往!”这下,连我都坐不住了。

我正在后殿的偏殿里,一边啃着苹果,一边听着太监的实时转播。听到这里,

我一口苹果差点没噎死。好弟弟啊!你这是上赶着送人头啊!你一个文弱书生,

跑去跟北蛮人玩奇袭?你以为这是纸上谈兵吗?

大哥慕骁当即冷笑一声:“四弟有此雄心是好,但战场之上,刀剑无眼。

你连马都未必骑得稳,如何直捣黄龙?”二哥慕智也假惺惺地劝道:“四弟心系江山,

令人感佩。但此事事关重大,还是交给有经验的将军为好。”他们一个怕慕小云抢了军功,

一个怕他万一成功了声望大涨,此刻竟难得地站在了同一战线。我立刻意识到,

这是一个巨大的危机,但同时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。我把苹果核一扔,

整理了一下我那身骚包的紫色锦袍,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金銮殿。“儿臣,参见父皇。

”我懒洋洋地行了个礼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身上,充满了诧异。这个“废物皇子”,

怎么会出现在这里?弘德帝皱眉道:“小川,此乃朝堂议事,你来做什么?”我嘿嘿一笑,

走到慕小云身边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父皇,儿臣听闻四弟要领兵出征,特来为他站台。

”“站台?”弘德帝显然没听懂这个词。“就是支持他!”我清了清嗓子,看向大哥和二哥,

朗声道:“大哥说四弟骑不稳马,此言差矣!四弟的骑术,可是儿臣亲手教的。

我们还经常比赛,他次次都赢我!”这当然是胡说八道。慕小云的骑术确实不错,

但跟我这个从小就为了以后跑路而苦练骑术的人比,还差得远。我只是故意这么说,

把自己和他绑在一起。我又转向二哥:“二哥说要交给有经验的将军,这话更有问题。

兵法云,出其不意,攻其不备。正因为四弟年轻,籍籍无名,北蛮才不会对他有所防备。

若是派那些成名已久的老将,恐怕人还没到,消息就已经被北蛮的探子知道了。”我顿了顿,

环视四周,声音陡然拔高:“最重要的是,四弟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!他身后,

站着我慕小川!”我指着自己的鼻子,一脸的狂傲不羁:“父皇,大哥,二哥,满朝文武,

你们都觉得我慕小川是个废物,对吗?没错,我就是!我贪图享乐,不学无术。但是!

”我的话锋一转,眼神变得锐利起来:“我慕小川虽然是个废物,

但我看不得我弟弟受半点委屈!四弟要去,可以!但必须带上我!”“你?

”弘德帝、慕骁、慕智,几乎是异口同声。“对,我!”我挺起胸膛,“四弟负责出谋划策,

我负责冲锋陷阵!你们不是说我武备松弛吗?我今天就让你们看看!谁敢动我弟弟一根汗毛,

我让他全家都睡不着觉!”我这番话,说得粗鄙不堪,毫无皇子风范,

但却带着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。整个金銮殿,鸦雀无声。

所有人都被我这突如其来的“发疯”给镇住了。他们想不通,

这个一向以“废物”著称的三皇子,怎么突然变得如此……如此刚烈?慕小云也惊呆了,

他拉着我的袖子,急道:“三哥,你胡说什么!这太危险了!”我反手握住他的手,

对他眨了眨眼,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:“别怕,三哥有分寸。今天我们兄弟俩,

就要唱一出好戏。”弘德帝死死地盯着我,仿佛要从我脸上看出一朵花来。他沉默了良久,

久到所有人都觉得呼吸困难。突然,他开口了,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和……欣赏。

“好,好一个兄弟情深!”弘德帝缓缓站起,“既然如此,朕就封慕小云为‘参赞军机’,

随军出征,不必亲冒矢石。再封慕小川为‘奋武校尉’,领三千精骑,归大将军节制。

你们二人,辅佐镇国大将军,北上抗敌!”他又看向慕骁:“太子,你身为储君,

当坐镇京师,为朕分忧。”最后,他的目光落在慕智身上:“贤王,户部钱粮调度,

就交给你了。”一锤定音!这个结果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。大哥慕骁想去战场立功,

结果被留在了京城。二哥慕智想主和,结果被派去搞后勤。慕小云想亲自带奇兵,

结果变成了“参赞军机”,一个类似随军参谋的文职。而我这个所有人都看不起的废物,

竟然手握三千精骑,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武官。我心里乐开了花。我知道,

我的反向操作成功了。我故意表现得鲁莽、护短、不计后果,

把自己塑造成一个“为了弟弟可以豁出一切的莽夫”。这种形象,

在弘德帝这个玩弄权术的皇帝看来,是“安全”的。因为我的所有行为,

动机都非常单纯——就是为了我弟弟。我没有野心,没有城府,只有一腔孤勇。

而他把慕小云放在“参赞军机”这个位置上,既是考验他的谋略,又是保护他的人身安全。

最妙的是,他把我安插进了军队。这既是让我去“历练”,

也是让我去监视镇国公和大哥的势力。同时,一个“废物皇子”手握兵权,

也掀不起什么大浪,反而能成为一颗有用的棋子。一箭三雕!不,一箭四雕!

姜还是老的辣啊!但我不在乎。只要能把我那宝贝弟弟从危险的漩" "涡中心摘出来,

我的目的就达到了。至于我?去边疆也好,正好可以远离京城的尔虞我诈。说不定,

还能顺便物色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,为我未来的躺平大业提前踩点。退朝后,

慕小云追上我眼眶都红了。“三哥,你为什么要这样?那三千精骑,名为你统领,

实则都是镇国公的人,他们不会听你的!你这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!

”我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,就像小时候一样:“傻弟弟,三哥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?

放心吧,区区三千人,还奈何不了我。你呢,就安安心心地当你的参谋,多看,多学,

少说话。记住,你的战场,不在这里,而在京城。”我看着他似懂非懂的眼神,

知道他还不明白。但我明白。经此一役,弘德帝对他的信任和欣赏,

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哥和二哥。他需要的,只是时间和功绩。而我,就是去为他创造功绩的。

当然,是在保证我自己绝对安全的前提下。开玩笑,我上辈子猝死过一次,

这辈子比谁都惜命。北境之行,注定不会平静。但我有预感,

这将是我彻底摆脱皇室束缚的最关键一步。第三章:北境奇功,金蝉脱壳北境的风,

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。我们的大军在镇国公的率领下,浩浩荡荡地开赴雁门关。

一路上大哥慕骁的亲信,也就是那些将领们,对我这个“奋武校尉”极尽排挤和无视。

他们给我分的营帐,在最偏僻的角落漏风漏雨。他们分给我的马,是瘸腿的老马。

就连我手下那三千精骑,看我的眼神也充满了轻蔑。在他们眼里,

我就是一个靠着皇子身份来镀金的草包,一个累赘。对此,我毫不在意。

我每天在营帐里研究美食,用有限的食材做出各种花样,把同行的慕小云喂得脸都圆了一圈。

我还拿出我珍藏的各种话本,跟他讲孙悟空大闹天宫,讲梁山好汉替天行道。

慕小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:“三哥!我们是来打仗的,不是来游山玩水的!你再这样下去,

军心都散了!”我啃着一只烤得焦香的羊腿,含糊不清地说:“急什么?打仗又不是靠人多,

靠的是脑子。镇国公现在士气正盛,急于求成,肯定会先吃个败仗。我们等着瞧好戏就行。

”慕小云将信将疑,但还是被我塞了一嘴的羊肉,说不出话来。果不其然,

大军抵达雁门关的第三天,镇国公便不顾慕小云“敌情未明,不宜冒进”的劝阻,

悍然发动了总攻。结果,中了北蛮的埋伏。大军被引诱至一处狭窄的山谷,两侧箭如雨下,

伤亡惨重。镇国公本人也中了一箭,虽然没有伤及要害,但士气一落千丈。军帐之内,

愁云惨淡。将领们一个个灰头土脸,再也不敢小觑慕小云这个“文弱书生”。

镇国公捂着胳膊,老脸通红,主动向慕小云请教:“四殿下,如今我军士气低落,蛮兵势大,

依您之见,该当如何?”慕小云看了一眼气定神闲、正在剔牙的我,深吸一口气,

将他之前在朝堂上说过的“奇袭”计划,更加详细地阐述了一遍。他指出,

北蛮主力大营在后方百里之外的“狼居胥山”,那里囤积了他们所有的粮草。

只要能烧掉粮草,北蛮大军必然不战自乱。将领们听得热血沸腾,但随即又冷静下来。

一个参将皱眉道:“殿下此计虽好,但狼居胥山易守难攻,且有重兵把守。

我军主力被牵制在此,如何分兵奇袭?派谁去?派多少人去?”所有人的目光,

都下意识地避开了我。显然,没人认为我这个“废物”能担此重任。就在这时,

我慢悠悠地站了起来打了个饱嗝。“我去。”两个字,石破天惊。整个军帐,

静得能听到火把燃烧的“噼啪”声。镇国公愣住了:“三殿下,您……您说什么?

”我走到巨大的军事地图前,拿起一根小旗,

准确地插在“狼居胥山”旁边一个不起眼的小点上。“这里,是‘一线天’,

一条只有当地猎户才知道的险峻小路,可以绕过北蛮的正面防线,直插狼居胥山的后山。

从那里,只需要三百人,就能完成任务。”所有人都惊呆了。他们研究了半天的地图,

竟然没发现这条小路。一个副将质疑道:“三殿下如何得知有此小路?”我笑了笑,

高深莫测地说:“我自有我的办法。”其实,这都是我上辈子看军事论坛时记下的。

很多古代战役的经典案例,我都烂熟于心。这个世界的历史虽然不同,

但地理和兵法是相通的。来之前,我就把北境的地图研究了无数遍,结合各种史料,

推演出了这条最优路线。慕小云激动地看着我,他知道,他三哥终于要展露真正的实力了。

镇国公将信将疑,但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,只能死马当活马医。他看着我,

沉声道:“殿下需要什么?”“我只要三百人,自愿跟我去的。另外,在我出发后,

请大将军在此处,”我指着地图上的另一个位置,“虚张声势,佯装要与北蛮主力决战,

吸引他们的注意力。”“好!就依殿下所言!”当夜,我在我那三千“精骑”中招募人手。

“我要去烧北蛮人的粮草,九死一生,谁愿意跟我去?”出乎我意料的是,我话音刚落,

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就站了出来。他叫王大锤,是这支部队的都尉,也是镇国公的亲信,

之前最看不起我的人之一。“殿下,俺跟你去!俺的兄弟,就是死在上次的埋伏里!这个仇,

俺要报!”有人带头,陆陆续续又站出来数百人。他们或许之前看不起我,但此刻,

都被我的胆魄和那份“为袍泽报仇”的血性所感染。我挑了三百名最精锐的勇士,

在夜色的掩护下,悄然离开了大营。临行前,慕小云拉着我的手,眼含热泪:“三哥,

一定要平安回来!”我拍了拍他的胸膛,笑道:“放心,烧完粮草,

我还得回来吃你做的红烧肉呢。记住我们说好的,唱出好戏。”他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接下来的三天,是我这一世最惊险,也是最刺激的三天。我们三百人,在我的带领下,

穿过了那条几乎是在悬崖峭壁上的“一线天”。我们渴了喝雪水,饿了啃干粮,

躲过了一波又一波的北蛮巡逻队。王大锤和那些士兵们,看我的眼神从最初的怀疑,到震惊,

再到彻彻底底的敬服。他们无法想象,一个养尊处优的皇子,

竟然有如此惊人的野外生存能力和远超常人的毅力。第三天午夜,

我们终于抵达了狼居胥山的后山。山下,灯火通明,连绵的营帐和堆积如山的粮草清晰可见。

“殿下,我们怎么冲?”王大锤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。我摇了摇头,

从怀里掏出几十个油布包裹的小竹筒,递给他们。“这是我特制的‘震天雷’,威力不大,

但声音和火光足够吓人。待会儿,我们分头行动,把这些东西扔进他们的粮草堆和马厩,

然后立刻撤退,不要恋战。”这其实就是我用硫磺、硝石和木炭,

按照简易火药的配方做出来的“大号二踢脚”。在这个冷兵器时代,足够造成巨大的混乱。

“是!”三百人,如同三百只下山的猛虎,悄无声息地潜入了北蛮大营。片刻之后,

“轰隆隆”的爆炸声,伴随着冲天的火光,在狼居胥山下此起彼伏。粮草被点燃,战马受惊,

四处狂奔,整个大营乱成了一锅粥。我们趁乱,毫发无损地撤回了后山。

看着山下那片壮观的“烟火”,我笑了。这一战,我们赢了。而我的“金蝉脱壳”之计,

也到了最关键的一步。撤退的路上,我故意让队伍放慢了速度。在经过一处湍急的河流时,

我“不慎”被北蛮的追兵射中一箭,坠入了河中。“殿下!”王大锤等人目眦欲裂,

想要下河救人,却被后方更多的追兵缠住。“快撤!为殿下报仇!”王大锤含泪下令,

带着剩下的人,杀出一条血路,返回了雁门关。当我“坠河失踪,

生死不明”的消息传回大营时,所有人都震惊了。而几乎在同一时间,北蛮粮草被焚,

军心大乱的消息也得到了证实。镇国公抓住机会,发动总攻,一举击溃了北蛮大军,

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捷。班师回朝的路上,气氛却有些诡异。慕小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,

沉默寡言,每天都派人去那条河的下游寻找我的踪迹,却一无所获。镇国公和一众将领,

则对我这个“牺牲”的皇子,充满了敬意和愧疚。王大锤更是逢人便说,三殿下是真英雄,

是他们所有人的救命恩人。“三皇子慕小川,为国捐躯”的奏报,八百里加急送往了京城。

弘德帝在收到奏报的那一刻,据说在龙椅上枯坐了整整一个时辰。他下令,

追封我为“雍王”,以最高规制,为我修建衣冠冢。大哥慕骁和二哥慕智,

在得知我“死讯”的那一刻,反应各不相同。大哥愣了半晌,

叹了口气说:“倒是我小看他了。”二哥则摇着扇子,眼神复杂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整个京城,都在为我这个昔日的“废物皇子”的“壮烈牺牲”而感叹。我的名声,

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。而此刻,真正的我正躺在江南一座小城的客栈里,悠闲地喝着小酒。

我身上的“箭伤”,其实只是一个血包。坠河之后,我顺流而下,

早就安排好的人在下游接应我。我换上了一身普通的布衣,摇身一变,

成了一个名叫“慕凡”的普通人。北境之功,

是我送给弟弟慕小云登上储君之位的最后一份大礼。经此一役,他的威望无人能及。

而我的“死亡”,则让我彻底从皇室的漩涡中脱身。一个死人,是没有任何威胁的。

从今往后,世上再无三皇子慕小川,只有逍遥自在的慕凡。我看着窗外江南水乡的蒙蒙细雨,

感受着久违的自由空气,舒服地伸了个懒腰。“老板,再来一壶上好的女儿红!

”我的躺平人生,正式开始了。只是,我没想到,一个人的出现,让我的躺平计划,

增添了更多的色彩。第四章:邂逅佳人,隐居江南在江南水乡的日子,

简直比我想象的还要惬意。我用从宫里带出来的一些奇珍异宝,换了一大笔钱,

在太湖边上买下了一座带花园的大宅子。宅子前是碧波万顷,后是青山如黛,

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养老圣地。我给自己的人设,是一个家道中落的富家公子,来此隐居。

我遣散了大部分下人,只留了一个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福伯,和一个负责洒扫的丫鬟。

每天的生活,就是睡到自然醒,然后去湖边钓钓鱼,或者去后花园里侍弄我那些花花草草。

下午,就去镇上的茶馆听听说书,或者找几个棋友杀上几盘。晚上,小酌几杯,微醺而眠。

没有朝堂的尔虞我诈,没有兄弟间的明争暗斗,

更没有那个时刻用审视的目光盯着你的皇帝老爹。这种感觉,简直爽到飞起。

我的“死讯”早已传遍大江南北。

说书先生们更是把我塑造成了一个文武双全、为国捐躯的悲情英雄。

每次听到他们口沫横飞地讲“雍王火烧狼居胥”,我都在下面一边嗑着瓜子,一边憋笑。

偶尔,我也会想起远在京城的弟弟慕小云。我知道,没有了我的“掣肘”,

他这个“完美皇子”的形象会更加突出。在我“死”后,弘德帝悲痛之余,

对我这个唯一的同胞弟弟,必然会更加看重。太子之位,对他而言,已是囊中之物。

想到这里,我便心安理得地继续我的躺平大业。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,唯一的烦恼就是,

镇上的媒婆快把我家门槛给踏破了。我如今二十出头,长相嘛,继承了皇室的优良基因,

不说貌比潘安,也是一等一的俊朗不凡。加上我出手阔绰,又有一座大宅子,

自然成了十里八乡姑娘们的“梦中情郎”。但我对那些胭脂水粉气十足的大家闺秀,

实在提不起兴趣。她们看我的眼神,充满了对金钱和地位的渴望,

这让我想起了宫里那些妃子。直到那天,我遇到了她。那是一个暮春的午后,

我正在湖边的柳树下钓鱼,昏昏欲睡。忽然,一阵悠扬的琴声传来。琴声清冷如月光,

又带着一丝淡淡的哀愁,仿佛在诉说着什么心事。我循声望去,只见不远处的一艘乌篷船上,

坐着一个白衣女子。她背对着我,青丝如瀑,身姿纤弱,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。一曲终了,

余音绕梁。我忍不住鼓掌喝彩:“好曲!姑娘的琴技,当真高妙!”那女子闻声,

缓缓转过身来。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。那是一张怎样清丽绝俗的脸啊!

眉如远山,眼若秋水,肌肤胜雪,却不施粉黛。她的眼神很静,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,

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冷,但深处,又似乎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。她看到我,

微微一怔,随即起身,对我福了一福,声音也如她的琴声一般清冷:“公子过誉了。”说完,

她便示意船家摇船离开。我鬼使神差地站了起来,高声问道:“敢问姑娘芳名?

何日还能再聆听姑娘的琴音?”她没有回答,乌篷船渐行渐远,

很快就消失在湖面的薄雾之中。我怅然若失地坐了回去,手里的鱼竿都忘了收。满脑子,

都是她那清冷的眼眸和绝世的容颜。接下来的几天,我每天都去湖边守着,

希望能再次遇到她。终于,皇天不负有心人,我又看到了那艘乌篷船。这一次,

我直接租了条小船,追了上去。“姑娘,在下慕凡,无意冒犯,

只是实在倾慕姑娘的琴音与……风姿。”我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真诚而不轻浮。

她看了我一眼,眼神依旧清冷,但没有立刻赶我走。“我叫苏清颜。”她淡淡地说道。

就这样,我们认识了。通过接触,我才知道,苏清颜是前朝礼部尚书苏文远的孙女。

苏家是江南有名的书香门第,但因为在当年“清君侧”的事件中站错了队,被新朝打压,

家道中落。如今,她和年迈的祖父相依为命,靠着一些祖产和她做些女红勉强度日。

她之所以会弹奏那样的曲子,是因为心中有郁结之气。她有才情,有抱负,

却因为女儿身和没落的家世,被困在这方寸之地。我理解她的苦闷,

因为我也曾被困在皇宫那座更大的牢笼里。我开始想方设法地逗她开心。

我给她讲我在“外面”游历的趣事,给她画各种新奇的妆容,还用我那点可怜的化学知识,

给她做出了各种香味独特的香皂和护肤品。我带她去看我种的那些奇花异草,告诉她,

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语言。我带她去放风筝,看着她在田野里奔跑,笑得像个孩子。渐渐地,

她脸上的冰霜融化了,笑容也多了起来。她看我的眼神,不再是清冷的湖水,

而是漾起了温柔的涟漪。我们的感情,水到渠成。我去苏家提亲的时候,

苏老爷子一开始是不同意的。他觉得我来历不明,怕孙女所托非人。我没有辩解,

只是郑重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,认真地说道:“老爷子,我虽无显赫家世,但我有一颗真心。

我不敢保证让清颜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,但我可以保证,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她,敬她,

护她,让她一辈子都开开心心,无忧无虑。”苏老爷子看着我清澈而坚定的眼神,

沉默了良久,最终叹了口气,点了点头。我们的婚礼,办得很简单,只请了几个街坊邻居。

没有喧天的锣鼓,没有华丽的聘礼,但苏清颜脸上的笑容,

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新娘都要幸福。新婚之夜,红烛高照。我揭开她的盖头,

看着她娇羞的面容,感觉自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。“清颜,以后,我们就在这里,

过神仙日子,好不好?”我握着她的手,轻声说道。她靠在我的怀里,点了点头,

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的幸福:“好。”婚后的日子,甜蜜而宁静。

苏清颜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子。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我的书房里,

永远都点着她亲手调制的熏香。她还发挥她的才情,

帮我把我那些“奇思妙想”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。我们的生活,越发富足。一年后,

我们的儿子出生了。我给他取名“慕枫”。我希望他能像秋天的枫叶一样,自由,热烈,

绚烂。我抱着襁褓中的儿子,看着身边温柔美丽的妻子,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。

皇位?权力?那是什么东西?能有我老婆孩子热炕头香吗?好弟弟慕小云,

你可得在那个位子上坐得久一点,千万别来打扰你三哥我的幸福生活啊!我以为,

这样的好日子,会一直持续下去,直到我白发苍苍。然而,我还是低估了命运的戏剧性。

十八年后,一场突如其来的科举,再次把我的人生和我早已抛弃的那个世界,

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。第五章:吾家有子,初长成时光荏" "飞逝,转眼便是十八年。

江南的秀丽山水,似乎有抚平岁月痕迹的魔力。我和清颜的容貌,与十八年前相比,

变化并不大。我依旧是那个看起来有些懒散的俊朗公子,清颜则在岁月的沉淀下,

更添了几分温婉成熟的风韵。我们的小日子,过得有滋有味。我用上辈子零散的记忆,

搞出了一些“小发明”。比如,改良了纺车,让清颜的女红生意规模扩大了数倍,

成为了江南小有名气的“锦绣坊”;又比如,我根据记忆中的曲辕犁,画出图纸让铁匠打造,

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,被附近的农户们奉为至宝。我没有追求把生意做大做强,再创辉煌。

钱,够用就行。我更享受的是那种“无心插柳柳成荫”的乐趣。

我们依旧住在太湖边的大宅子里,过着半隐居的生活,富足,却不张扬。而我们最大的骄傲,

就是我们的儿子,慕枫。这小子,完美地继承了我和清颜的所有优点。

他有我的聪慧和……嗯,一点点小帅气,更有他母亲的温润如玉和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。

从小,我就没像别的父亲那样,逼着他头悬梁锥刺股地去读四书五经。我的教育方式,

很“佛系”。我教他认识自然界的各种花鸟鱼虫,带他去田间地头,看农夫如何耕作。

我给他讲的睡前故事,不是圣人先贤,而是各种天马行空的奇闻异事,

有我上辈子看过的科幻小说,也有我自己瞎编的武侠传奇。我希望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,

而不是被“学而优则仕”的枷锁束缚。清颜虽然也希望儿子能有出息,

但她更尊重我的教育理念。她负责教慕枫读书写字,培养他的品性。在她的教导下,

慕枫知书达理,谦逊有礼,成了远近闻名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但我发现,有些东西,

是刻在骨子里的。慕枫虽然性格温和,但骨子里,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“兼济天下”的情怀。

他看到镇上有人受了欺负,会巧妙地用言语化解;看到有灾民流落街头,

会偷偷拿家里的钱去接济。他十二岁那年,江南发大水,许多农田被淹。地方官府赈灾不力,

导致民怨沸腾。慕枫竟然背着我们,写了一封条理清晰、数据详实的万言书,

匿名投递到了巡抚的案头。他在信中详细分析了泄洪、修堤、安抚灾民的具体方案,

甚至还附上了他自己绘制的简易水利图。那次,巡抚采纳了信中的大部分建议,

水患很快得到了控制。事后,巡抚曾大力搜寻写信的“高人”,却一无所获。

我知道这件事后,惊出了一身冷汗。我把慕枫叫到书房,第一次对他发了火。

“谁让你多管闲事的?你知不知道,官场险恶,你这样做,会给你自己带来多大的危险?

”慕枫跪在地上,梗着脖子,眼神倔强:“爹,我只是觉得,我应该这么做。

看着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,我心里难受。”看着他那张酷似我年轻时的脸,我心里的火气,

一下子就消了。我叹了口气,把他扶起来,摸了摸他的头:“傻小子,有善心是好事。

但你要记住,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,危险也越大。在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之前,

不要轻易展露你的锋芒。”从那以后,我开始有意识地给他灌输一些“厚黑学”。

我给他讲官场的制衡之术,讲人心的复杂难测,讲如何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,再去实现抱负。

我本意是想让他知难而退,安安心心地当个富家翁。没想到,这小子竟然听得津津有味,

举一反三,甚至能从我的话里,推演出更深层次的权谋之术。我彻底无语了。得,这小子,

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。我这个当爹的,想让他“躺平”,看来是没指望了。

慕枫十八岁这年,他正式向我提出了他的请求。“爹,娘,孩儿想去京城,参加科举。

”他跪在我们面前,目光灼灼,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。“京城是天下英才汇聚之地,

我想去见识一下。而且,孩儿寒窗苦读多年,也想通过科举,来检验一下自己的所学。

如果能有幸金榜题名,也能为爹娘争光。”清颜看着儿子,眼中满是骄傲和不舍。她看向我,

显然是想让我拿主意。我沉默了。去京城?参加科举?这意味着,

慕枫将会踏入那个我逃离了十八年的地方。虽然我改了名,隐了居,但慕枫这张脸,

长得实在太像我了。尤其是那双眼睛,简直和我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而当今的皇帝,

是我的亲弟弟,慕小云。他若是见到慕枫……我不敢往下想。“不行!

”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,“科举之路,千军万马过独木桥,有什么好考的?再说了,

京城那种地方,龙潭虎穴,人心叵测,你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子,

去了还不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?”“爹!”慕枫急了,“孩儿已经不是小孩子了!

您教我的那些道理,我都记在心里。我不会轻易相信别人,更不会惹是生非。

我只是想去实现我的抱负!”“你的抱负就是当官?”我皱起眉头,“当官有什么好?

每天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,处理不完的公务,应付不完的人情世故。

你爹我就是看透了这些,才选择在江南隐居的!”“可是爹,您也说过,‘穷则独善其身,

达则兼济天下’。如今我们家境富裕,孩儿不求闻达于诸侯,只求能用所学,

为百姓做一点实事。这难道有错吗?”慕枫据理力争。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。我发现,

我一直在用我自己的经历和价值观,去塑造他的人生。我害怕他重蹈我的“覆辙”,

却忽略了他自己内心的渴望。清颜轻轻地拉了拉我的衣袖,柔声说:“夫君,枫儿长大了,

有自己的想法。我们不能一辈子都把他护在翅边下。雏鹰总要离巢,才能学会飞翔。

我相信我们的儿子,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”我看着妻子信任的眼神,

又看了看儿子期盼的目光,心里一阵天人交战。最终,我长长地叹了口气。“也罢,

儿大不由爹。你想去,就去吧。”慕枫闻言,大喜过望,连连磕头:“谢谢爹!谢谢娘!

”我看着他兴奋的样子,心里却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。“不过,我有几个条件。

”我严肃地说道。“爹请讲,孩儿一定遵守!”“第一,到了京城,不许提你的家世,

就说自己是江南来的普通学子。”“第二,凡事低调,切勿强出头。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。

”“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”我死死地盯着他,“无论发生什么事,

都不要去接触皇室中人,尤其是当今圣上。见到贵人,绕道走,明白吗?

”慕枫虽然有些不解,但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:“孩儿记住了。”我心里稍稍松了口气。

京城那么大,官员那么多,他一个普通考生,应该没机会见到皇帝吧?就算见到了,

时隔十八年,小云他……应该也认不出来吧?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。几天后,

我们为慕枫准备好了行囊。清颜给他缝制了新衣,我则给了他一大叠银票,

让他路上别委屈了自己。临行前,我把他拉到一边,又塞给他一个锦囊。“枫儿,记住,

这个锦囊,不到万不得已,性命攸关的时候,千万不要打开。一旦打开,你就立刻离开京城,

回江南来,永远不要再回去了。”锦囊里,

是我的一缕头发和一枚小小的、刻着“川”字的玉佩。这是我当年离开皇宫时,

唯一带在身上的,证明我身份的东西。我希望,他永远都用不到这个锦囊。

慕枫郑重地把锦囊贴身收好,对我们深深一拜。“爹,娘,孩儿走了。待我金榜题名,

再回来孝敬你们!”看着他意气风发地踏上北上之路的背影,我和清颜站在门口,

久久没有动弹。清颜的眼眶红了,靠在我的肩上。我搂着她,望着远方,

心里喃喃自语:好弟弟,你哥哥我把儿子送过去了。你可千万,千万别认出来啊!

第六章:初入京华,锋芒乍现京城,这座汇聚了整个大夏王朝权力、财富和荣耀的城市,

时隔十八年,我以另一种方式,重新“审视”着它。当然,是通过我儿子慕枫的眼睛。

慕枫的文笔极好,他每到一处,都会写信回家,详细描述他的所见所闻。从江南的杏花春雨,

到中原的麦浪滚滚,再到京城的巍峨壮丽。他的信,就像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,

让我这个“老父亲”既欣慰又担忧。抵达京城后,慕枫信中的字里行间,

都透着一股掩饰不住的兴奋和……些许的紧张。“爹、娘亲大人在上:孩儿已平安抵达京城。

此地之繁华,非笔墨所能形容。琼楼玉宇,车水马龙,与江南之景致,截然不同。

孩儿寻了一家僻静客栈住下,谨遵父亲教诲,凡事低调,不与人争。只是……”信的后半段,

他提到了京城的物价,尤其是房价,贵得离谱。他住的客栈,一个月的房钱,

就够在江南买下一亩良田。他还提到了京城学子们的“卷”。“……京中学子,卧虎藏龙。

孩儿在几家书院旁听,见诸多学子,引经据典,口若悬河,方知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。

孩儿不敢懈怠,唯有日夜苦读,方不负爹娘期望。”我看着信,笑了。这小子,

还知道报喜不报忧。他信里没说的是,以他的才学,那些所谓的“京中学子”,

恐怕没几个是他的对手。果不其然,乡试开始了。我虽然身在江南,

却动用了一点“钞能力”,让京城“锦绣坊”的掌柜,随时关注科举的动向,

并第一时间把消息传回来。乡试放榜那天,消息传来:江南学子慕枫,高中本场解元!

这个结果,在我的意料之中。但在京城,却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。科举,

尤其是京城的乡试,历来是各大世家子弟的角斗场。寒门学子想要出头,难如登天。

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南小子,竟然一举夺魁,自然引来了无数的关注和……嫉妒。很快,

关于慕枫的第二封信就到了。这次,信中的内容,明显多了一丝无奈和烦恼。

“……孩儿夺得解元,本是喜事,却不想引来诸多麻烦。每日都有各路人马前来拜访,

有拉拢的,有试探的,更有甚者,言语之间,颇多讥讽。孩儿谨记父亲教诲,一概婉拒,

闭门谢客。然,树欲静而风不止,昨日,国子监祭酒之子李子昂,于‘文会楼’设宴,

广邀京中学子,点名要孩儿前去。孩儿若不去,恐被冠以‘恃才傲物’之名,若去,

又恐陷入是非之争。左右为难,恳请父亲示下。”李子昂?我有点印象。他爹国子监祭酒,

是二哥慕智当年一手提拔起来的门生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二哥的势力,

已经盘根错节到这种地步了吗?这个李子昂,显然是想给慕枫一个下马威,

挫挫他这个“外来户”的锐气。我提笔回信,信上只有八个字:“藏其锋,示其拙,避其锐,

击其惰。”意思很简单:把你的锋芒藏起来,故意表现得笨拙一点,避开对方最尖锐的攻击,

然后在他最松懈的时候,给予致命一击。说白了,就是“扮猪吃老虎”。这一套,

是我当年在宫里玩剩下的。收到我的回信后,慕枫似乎茅塞顿开。

据“锦绣坊”掌柜传来的消息,在“文会楼”的宴会上,慕枫的表现,堪称“平平无奇”。

李子昂等人故意用一些生僻的典故来考他,他要么摇头说“不知”,要么就故意答错。

众人让他作诗,他也只是作了一首中规中矩的打油诗,引来一阵哄笑。

李子昂等人见他果然“才疏学浅”,不过是运气好,才得了解元,便渐渐放松了警惕,

开始高谈阔论,指点江山,甚至对当今的一些政策,也大放厥词。就在酒过三巡,

所有人都有些飘飘然的时候,慕枫“不经意”地问了李子昂一个关于“漕运改制”的问题。

这个问题,看似普通,却直指时弊,牵扯到户部、工部和沿岸各大世家的利益,

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。李子昂喝得正高兴,想也不想,就将他父亲在家中与门客的谈论,

添油加醋地说了出来。他大肆抨击新政,甚至隐隐暗示,当今圣上刚愎自用,

不如他父亲有远见。他说得口沫横飞,却没注意到,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。所有人的脸上,

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。而慕枫,只是低着头,默默地喝着茶,仿佛什么都没听到。第二天,

御史台就收到了一封匿名弹劾信,信中详细记述了李子昂在文会楼的“狂悖之言”,

甚至连他说话的语气、神态都描述得惟妙惟肖。龙颜大怒!弘德帝……哦不,

现在应该叫建安帝了。我的好弟弟慕小云,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跟在我身后的少年。

他继位十八年,勤政爱民,手段却越发雷厉风行。他最痛恨的,就是官员结党营私,

非议朝政。李子昂被夺了功名,在家闭门思过。国子监祭酒也被建安帝叫去御书房,

痛斥了一个时辰罚俸一年。这件案子,在京城官场掀起了轩然大波。所有人都知道,

李子昂是被人给阴了。但谁也找不到证据。那个写匿名信的人,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
而慕枫,这个事件的“导火索”,因为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像个“憨憨”,

反而撇清了所有嫌疑。大家只觉得,这小子虽然学问不怎么样,但运气是真好。只有我,

在江南的宅子里,看着掌柜送来的密报,笑得前仰后合。臭小子,干得漂亮!

有你爹我当年的风范!经此一役,再也没人敢轻易来找慕枫的麻烦了。

他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准备接下来的会试。会试,殿试,一路波澜不惊。以慕枫的才学,

这些考试对他来说,不过是走个过场。我唯一担心的,就是殿试。因为,他将要面见天子。

他将要,见到我的弟弟,慕小云。我一遍遍地安慰自己:没事的,十八年了,

小云他早就不是当年的模样,肯定认不出来的。而且,他日理万机,

哪有功夫去仔细看一个考生的脸?然而,我还是低估了血脉的力量,以及……一个帝王,

尤其是孤家寡人的帝王,那深藏心底的执念。殿试那天,我坐立不安,

连最喜欢的钓鱼都静不下心来。清颜看出了我的焦虑,握着我的手,柔声安慰道:“夫君,

别担心,枫儿是个有福气的孩子。”我勉强笑了笑,心里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。几天后,

京城的消息,如同惊雷一般,传到了江南。大夏建安十八年科举,新科状元:慕枫!

这个名字,随着皇榜的公布,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。然而,

比“状元”这个头衔更引人注目的,是随后从宫里传出的一个,

让所有人都匪夷所思的消息:新科状元慕枫,在殿试之后,被陛下单独留在了御书房。

整整一夜,没有出来。第七章:君臣相见,天子之疑紫禁城,御书房。

香炉里燃着顶级的龙涎香,烟气袅袅,却驱不散空气中那几乎凝固的紧张气氛。

慕枫跪在冰冷的地砖上,头垂得低低的,连大气都不敢喘。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。

殿试之上,他引经据典,对答如流。他提出的“以商养战,开海通贸”的新策,

更是让高坐在龙椅之上的天子,龙颜大悦,连连称“好”。他本以为,

自己会像其他考生一样,领旨谢恩,然后风风光光地出宫,等待授官。然而,

当所有人都退下之后,他却被太监总管王德全,单独“请”到了这里。然后,就是漫长的,

令人窒息的沉默。他能感觉到,一道锐利如鹰隼的目光,正死死地盯着他的后脑勺,

仿佛要将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。那道目光的主人,便是当今大夏的天子,建安帝,慕小云。

此刻的慕小云,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清秀的少年。十八年的帝王生涯,

在他身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。他身形依旧挺拔,但眉宇间,多了一份挥之不去的疲惫和威严。

他的眼神,深邃如海,让人看不出喜怒。他已经在这里,站了整整一个时辰。而他,

也看了地上跪着的那个年轻人,整整一个时辰。太像了。实在,是太像了。

当这个名叫“慕枫”的年轻人,在殿试上抬起头的那一刹那,慕小云感觉自己的心脏,

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住了。那张脸,那双眼睛,那副眉眼……分明就是十八年前,

他最熟悉,也最让他心痛的那个人。他的三哥,慕小川。那个总是懒洋洋地笑着,

说“皇位狗都不要”,却在最关键的时刻,为他挡下所有风雨,

甚至不惜“牺牲”自己的三哥。十八年了,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他。他曾无数次幻想过,

如果三哥没有死,他会是什么样子。他会不会也像自己一样,两鬓染上风霜?

还是会像他期望的那样,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,逍遥自在,依旧是那个不羁的少年?

他登上皇位,励精图治,开创了建安盛世。他想让三哥在天之灵看到,他没有辜负他的期望。

可是,高处不胜寒。他没有兄弟,没有子嗣。皇后早逝,后宫虽有三千佳丽,

却无一人能为他诞下一儿半女。他偌大的皇宫,冷清得像一座坟墓。他越是成功,

就越是孤独。而今天,这个年轻人,就像一道惊雷,劈开了他尘封了十八年的记忆。

是巧合吗?天下间,竟有如此相像之人?不,绝不可能!慕小云的眼中,闪过一丝激动,

一丝怀疑,还有一丝……不敢置信的期待。他缓缓地走到慕枫面前,蹲下身,伸出手,

轻轻地抬起了他的下巴。慕枫被迫抬起头,迎上了那双深不见底的帝王之眸。他心中大骇,

不知这位九五之尊,为何要如此对他。“你……叫什么名字?”慕小云的声音,

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。“草民……草民慕枫。”慕枫紧张地回答。

“慕枫……”慕小云咀嚼着这个名字,“哪个‘慕’?哪个‘枫’?”“回陛下,

倾慕的‘慕’,枫叶的‘枫’。”“倾慕的‘慕’……”慕小云的眼神,更加复杂了。

他们皇室,姓的也是这个“慕”。这又是巧合吗?“你家住何方?父母是何人?”他追问道。

慕枫的心,提到了嗓子眼。他想起了父亲临行前的叮嘱:不要提家世,不要接触皇室中人。

他硬着硬头皮,按照事先编好的说辞回答:“草民家住江南苏州府,

家父……家父是……一介商贾,母亲是家庭主妇。”“商贾?”慕小云的眉头,微微皱起。

一个普通的商贾,能教出如此惊才绝艳的儿子?能写出“以商养战,

开海通贸”这样格局宏大的文章?他死死地盯着慕枫的眼睛,企图从里面看出些什么。

但慕枫的眼神,清澈而坦然,虽然有些紧张,却看不出丝毫撒谎的痕迹。

这是我从小就训练他的“心理素质”。慕小云心中疑窦丛生。他站起身,

在御书房里来回踱步。王德全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。他伺候陛下一辈子,

从未见过陛下如此失态。“王德全。”慕小云突然停下脚步。“奴才在。”“派人,

八百里加急,去苏州府,给朕查!把这个慕枫的祖宗十八代,都给朕查个底朝天!朕要知道,

他的父亲,到底是谁!他的母亲,又是谁!他们家,到底是什么来头!”“遵旨!

”王德全不敢怠慢,立刻躬身退下。御书房里,又只剩下他们两人。慕小云重新坐回龙椅,

他看着依旧跪在地上的慕枫,心中的情绪,如同翻江倒海。

如果……如果他真的是三哥的儿子……那三哥,就还活着!这个念头,像一道闪电,

击中了他。让他浑身的血液,都沸腾了起来。他为什么要假死?为什么要躲着我?

是因为……他真的就那么不想回到这座皇宫,不想见到我这个当了皇帝的弟弟吗?

一股莫名的委屈和……愤怒,涌上心头。好啊,慕小川!你这个没良心的!

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冰冷的皇位上,自己却在外面逍遥快活,还娶妻生子!你对得起我吗?!

但随即,这股愤怒又被巨大的喜悦所取代。他还活着!他还活着!这就够了!

慕小云强压下心中的激动,他知道,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,他不能打草惊蛇。他看着慕枫,

眼神恢复了帝王的威严,但语气却柔和了许多。“慕枫,你起来吧。”“谢陛下。

”慕枫战战兢兢地站起身。“你策论中提到的‘开海通贸’,想法很大胆,也很有见地。

朕很欣赏。”慕小云缓缓说道,“但此事干系重大,非一朝一夕之功。朕想听听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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